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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瑞得杯)技能大赛活动安排的通知
点击数:687 发布时间:2010-11-06 关闭

 

陕铁院〔2009〕128 号
各系(部):
      为突出技能及能力培养,提高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以比赛为手段,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练,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学院决定11月份举办第四届技能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大赛组织
      学院成立第四届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各系(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部门的参赛组织工作。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  晖
副主任:孟广胜  车绪武
委  员:焦胜军  周安福  张学钢  孙立功  李林军 
张修身  苏显文  韩茂源  李新平  赵晓智
王庆东  刘超群  宋世良  王  闯  周根臣  郑毅刚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焦胜军
副  主  任:周安福  张学钢
成员:教务处人员若干
      二、项目设置
      大赛设学生比赛项目和教师比赛项目两大部分,具体比赛项目详见附件1。各项目负责人负责选聘评委(决赛时每项目必须选聘1-2名校外技术专家作为评委)组成分项赛事评委会,分项赛事评委会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负责各分项赛事的组织和评审。
      三、组织报名
1.本届技能大赛学生竞赛项目主要在在三年制2007级、2008级,五年制2005级、2006级、2007级及二年制2008级各专业学生中进行,2009级新生限在工程字书写、英语演讲、Flash动画设计、网页制作、电脑DIY五个项目中选报。
2.学生或教师参赛由所属系(部)组织报名,每个参赛人员最多只能参加一个个人项目和一个团队项目,各系(部)将预赛参赛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11月4日18:00时前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南黄河处。
      四、比赛安排
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定于11月7日至11月18日,决赛定于11月21日至11月30日。大赛开始前举行开幕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预赛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各项目报名结果,凡学生报名人数少于40人(含)项目及教师报名人数少于20人(含)的项目自动取消。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于11月4日24:00时前将各项目参赛名单电子版发送至各分项赛事项目负责人处;
(2)各分项赛事评委会根据报名结果制定初赛方案并在11月5日18:00时前将预赛安排(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南黄河处;
(3)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分项赛事的初赛安排,统一协调比赛时间及场地,必要时召开大赛组委会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并在11月6日18:00时前统一发布预赛通知,张贴比赛通知(技能大赛期间将在实训楼前设置专用宣传板);
(4)各分项赛事评委会按照预赛安排实施预赛,确定出决赛的人员名单,并在11月18日18:00前将本项目的决赛人员名单(附件4)、决赛安排(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南黄河处。
      2.决赛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分项赛事的决赛安排,统一确定比赛时间及场地,必要时召开大赛组委会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在11月20日统一发布决赛通知;
(2)各分项赛事评委会按照通知实施决赛,评定成绩,填报《第四届技能大赛决赛成绩一览表》(附件6)纸质一份及电子版于12月1日18:00时前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南黄河处;
(3)大赛组委会审议各分项赛事决赛结果并最终决定获奖人员名单。
      五、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
1.学生:个人比赛项目设立一等奖1-3名、二等奖3-6名、三等奖5-10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给予150元、100元、60元、3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教师:个人比赛项目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5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团队奖
1.学生:团队比赛项目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3名,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教师:团队比赛项目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3名,分别给予600元、400元、20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组织奖
本次大赛设立组织奖,用来奖励大赛组织工作出色的系(部)和班级,具体办法如下:
1.设立系(部)组织奖1个,奖励现金1000元并颁发奖牌,评审办法见附件7;
2.设立班级组织奖10个,各奖励现金200元并颁发奖牌,评审办法见附件8;
3.组织奖评审工作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实施并报大赛组委会审批后确定。
      六、其他
1.大赛期间将组织多场专题报告会。
2.大赛结束时召开表彰总结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35岁(含)以下青年专职教师(详见附件9)至少参加教师竞赛项目中的一项,相关任课教师必须选报其他项目。
4.学生竞赛结果载入本人档案,计入素质拓展学分,并作为评定奖学金、优先推荐就业的依据。教师竞赛结果载入本人档案,作为职称评定、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
5.参与技能大赛组织工作的教师计入考核工作量,由各分项赛事负责人负责考核并填报《第四届技能大赛考核工作量登记表》(附件10),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后转人事处备案。
6.各系(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切实抓好本次大赛的组织工作,要将技能大赛与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结合起来,与岗位培训和学院的专业技能训练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比赛提高全院各类人员的业务能力。
 
附件:
1.第四届技能大赛比赛项目一览表
2.第四届技能大赛预赛参赛人员汇总表
3.第四届技能大赛预赛安排
4.第四届技能大赛决赛人员名单一览表
5.第四届技能大赛决赛安排
6.第四届技能大赛决赛成绩一览表
7.第四届技能大赛系(部)组织奖评审办法
8.第四届技能大赛班级组织奖评审办法
9.第四届技能大赛35周岁以下青年专职教师名单
10.第四届技能大赛考核工作量登记表
11.各系(部)教师一览表
 
 
                                                                                        二OO 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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